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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张假房产证 “借”走典当公司100万

时间:2009-06-12 16:01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彭某用来诈骗的假房产证,加州枫景194平米、顺城豪庭138平米,两套价值上百万的房子,被29岁的彭某抵押给了一家典当公司,并很顺利地借走100万,然后便玩起了失踪。感觉不对劲的
  


      彭某用来诈骗的假房产证,加州枫景194平米、顺城豪庭138平米,两套价值上百万的房子,被29岁的彭某抵押给了一家典当公司,并很顺利地“借”走100万,然后便玩起了失踪。感觉不对劲的典当公司股东王先生到房管部门一打听可吓坏了:两套房子的房产证都是假的!令王先生更吃惊的是,这事还牵涉到官渡区房产交易中心一李姓工作人员。昨日,检方以诈骗罪对彭某、李某提起公诉,盘龙法院近日将开庭审理此案。

               王先生是一家典当公司的股东,2008年3月4日,经朋友介绍,一彭姓女子来到店里,其自称是做化妆品生意的,因资金周转不过来,想以自己位于五华区顺城豪庭顺华阁A-801的一套建筑面积为138.31平米的房子作抵押,向店里借50万元。“她当时拿了一份五华区房管局档案摘抄表,房子状态为无抵押无按揭。”看到房子没有异常,王先生当即与彭女士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双方约定还款期限为2008年6月6日,并到官渡区房管局房产交易中心金康便民服务点办理了他项权转移登记。4月10日,彭女士再次光顾,称还要借50万元,并用自己位于官渡区加州枫景小区彰家楼枫洲苑25幢51号、建筑面积为194平米的房子作抵押。由于是熟人介绍,王先生并没怀疑,再次与彭女士签订《抵押借款合同》,约定还款期限为2008年7月17日。
    第一份合同的还款日期很快就到了,彭女士称资金还没收回,暂时没能力还款,要求将第一份合同的抵押期延长至2008年9月6日。
“与她续签合同时,我怕她没有还款能力,她便在官渡区房产交易中心金康便民服务点,当着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的面,给我出示了第一套房子的房产证。”王先生说,于是他对彭女士的还款能力深信不疑,遂与彭女士续签了《抵押借款合同》,并约定两份合同的还款期限均为200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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